在國際壓力下,在業界悶燒許久的風電國產化政策爭議,終於浮上枱面。
立意良善的國產化規範出了哪些問題,下一步又該怎麼走?
歐盟一紙聲明,將台灣的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逼上了抉擇的十字路口。
七月底,在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爭端解決小組會議上,歐盟指稱台灣的離岸風電招商國產化要求,違反WTO的「不歧視進口貨品服務」規定,正式要求進行爭端解決諮商,「歐盟歡迎台灣投入綠色能源,但必須尊重全球公平競爭、遵守國際貿易規則。」歐盟貿易總署在新聞稿中這麼說。
台在WTO訴訟勝算不高
已有提前放寬規範準備
歐盟出招之後,經濟部部長郭智輝先是多次釋放「打開國產化限制」訊號;隨後更在九月二十三日與開發商閉門會談時明確宣示:「只要如期併網,就可不受國產化限制。」
這段發言,被解讀為只要「尚未完成併網」,也就是已簽署行政契約的第三階段第一期(以下稱三之一期)、與八月初剛公布容量分配的三之二期開發商,只要能如期供電,即可不受國產化限制。但消息一出,不僅本土供應商備感錯愕,三之一期開發商也不買單,就怕客戶將因此預期發電成本下降,而要求重談購電價格。